一、目標

  1. 以學生為本,培養學生積極、主動的學習態度及解難創新的能力。
  2. 注重全人發展,提升及培養學生的價值觀與態度,發展學生身、心、靈健康。 
  3. 提高學生學習能力。
  4. 提升學生兩文三語的能力。
  5. 協助學生養成閱讀習慣及發展潛能。

 

二、科目

本校採用教育統籌局(2007年7月1日,教育統籌局改稱教育局,繼續負責教育政策方面的職責;而過往由教統局負責有關人力的政策,現由勞工及福利局負責)頒佈之課程,科目包括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、聖經、普通話、音樂、視覺藝術、體育、德育及公民教育、聖經及電腦。